一、土地征用补偿女儿没有赔偿吗?
1、土地征用补偿女儿不一定有赔偿
女儿是否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要看该女儿是否还是该村集体成员,如果还是该村集体成员,依法享有分配农村土地收益的权益,是可以获得土地补偿的。反之,则不能获得补偿。判定是否还是该村集体成员,一是看户口是否还在该村集体,二是看该女是否尽村民的义务。土地补偿费用是因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只有具有成员资格的人,才享有该收益的分配权。
2、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可能是按人头计算,也有可能按亩计算。
一般来说,农村征地费用的分配是由所在村集体讨论作出的分配方案分配的,法律不可能去规定每个村集体的土地分配方案,这是集体经济组织自己的权利。一般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分配方案一般需经过三分之二的成员通过。而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按通常的分配方式是照户籍人口数进行分配的。
二、娘家土地被征收,出嫁的女儿补偿有吗?
出嫁的女儿户口在娘家不一定有土地补偿,具体是否可以获得补偿,结合以下情形确定:
1、出嫁后户口没有迁出
在这种情况下,出嫁女儿是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的。如果妇女结婚后,在新居住地并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那么出嫁女儿所在村集体不可以收回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儿是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娘家拆迁可以获得补偿。
2、出嫁女儿在新居住地有承包土地
在这种情况下,出嫁女儿在新的居住地有新的承包土地且以新居住的承包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那么在娘家拆迁时也是不能获得补偿的。
3、出嫁女儿户口迁到小城镇
进如城镇落户的农民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如果娘家拆迁,出嫁到小城镇的女儿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
三、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
征地的流程一般为告知征地情况、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组织征地听证、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公开征地批准事项、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等。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ZF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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