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证和行驶驾驶被偷了怎么追回
如遇驾驶证与行驶证遗失或失效等情况,应即刻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及时办理。
关于驾驶证的补领事宜,如车管所得悉申请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回到驾驶证核发地办理,可允许其于核发地之外的任何一家同级别的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受理。
同样地,对于行驶证而言,应向注册簿所在地的车辆管理部门提交相应申请并予以采信。
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且无异常情况,车辆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需要,秉承高效务实的原则,为当事人尽快补发相关证件。
但是,需注意的是,无论何种情况下,补发后的机动车驾驶证均会覆盖并替换原有驾驶证,从而使得已作废的原驾驶证再无合法效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二、驾驶证和行驶证丢了应该如何处理
行驶证和驾驶证丢失后,当事人可以直接到当地的车管所申请补办。在补办机动车行驶证时,需要到当地的车管所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有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车辆照片等。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驾驶证和行驶驾驶被偷了怎么追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三章 机动车牌证 第一节 牌证发放 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n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n(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n(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n(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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