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到当地建房办审批看看,属于违规建造的就不能办理了,符合规定的可以补办,如下:
1、申请人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宅基地申请书,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填写宅基地审批表;村委会受理后审批,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公室申报;
2、乡镇建房办公室受理后,看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的批准,报县(市)土管部门审批;
3、县(市)土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对符合县(市)整体土地建设规划等要求的发给宅基地使用许可证;
4、有了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后,带着上述材料及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到村委会填表审批、乡镇建房办审批、县(市)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后发给建房许可证。
农村宅基地证怎么补办
一、农村宅基地证怎么补办
1、农村宅基地证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
(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二、农民没有宅基地证怎么办
农民没有宅基地证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政府部门申领宅基地使用权证。依次经过以下程序: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2、填写申请表;
3、乡镇政府审核;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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