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到公安机关的管束之策下,意味着个人的自由行使受到了相应的限制,此种情形常常针对那些处于羁押期或者监管期间的特定人群进行,这类人不得擅自离开其监控范围之外,若有必要外出行动,务必取得相关许可批准方可施行。
至于交通管制措施,这实际上是一种对某一地区交通运营状况实施的管理调整手段,这种情况通常会发生在重要领导人来访之时,以保障来宾行走路径的安全以及减少无关人员通过的频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