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城市更新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包括:
一、城中村改造中对外合作公司未经村民或股东代表大会表决;
二、以土地合作开发为目的的更新项目,合同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权;
三、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未经资产交易平台;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虚假;
3、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从上面的这些内容来看,合同补充的内容哪怕没有说明也是可以有法律效力的,是否有法律效力不取决于是否有另外说明,只要是当事人自己协商签订的,意思表示真实的话,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有法律效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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