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廉租房拆迁的程序是什么?房屋拆迁程序一般有以下八个步骤:
第一阶段称为公示中止。
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暂停拆迁范围内的住户搬迁、房屋改建、加扩建项目,即暂停公示。需要在相关场合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步是住户调查和评估。
确定拆迁范围后,拆迁人员要办理一些相关手续和文件。一般来说,他们需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划文件,因此在法律上有拆迁的前提和依据。之后,我们就可以进行拆迁工作了。拆迁工作的第一步是进行入户调查,即现场调查一户。通常,几家单位同时上门,包括拆迁公司、评估公司、业主单位、拆迁人等。拆迁公司进行人口和住户调查,评估公司根据评估细则进行现场调查、拍照、录音。第三步是内部计算。
实际上是指评估公司进行内部运输和数据计算,根据实地调查的数据进行初步计算,并计算出粗略的初步评估价格。第四步是制定拆迁实施方案。
拆迁人需要通过前期实地调查和评估机构内部测算,了解拆迁范围内的补偿成本,编制拆迁投资预算。同时,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如货币补偿或实物补偿、货币补偿成本、补偿资金筹集方式等。第五步是申请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员带着拆迁实施方案、规划文件等一系列前期入户调查资料,到建委(房管局)办理“拆迁许可证”。第六步是发出拆除通知书。宣布拆除即将开始。一般来说,在发出拆迁通知时,应公开张贴《拆迁许可证》,说明拆迁的合法性和时间安排。
第七步是制作正式的评估报告。
此时,评估机构需要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一般由每个搬迁人员出具,正式报告需要评估机构签字盖章。
第八步是提交拆迁评估报告。
交付方式包括面对面交付和交付后交付。二是廉租房拆迁如何安置。一是各地安置补偿协议不同。这主要取决于当地安置补偿协议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出租房屋被拆迁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廉租房被拆迁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房屋内其他居民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待遇,但无权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根据《办法》的规定,拆迁安置廉租住房的分配对象主要是城市拆迁范围内的特困户和所有违法户中的贫困户,除被拆迁房屋外,市区没有其他住房。在分配标准中,租赁住房面积主要是指被拆迁面积和实际居住人口。采取“一户一议”的办法,解决特殊困难。如遇老年人特殊情况,经信办可提供低层安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出租房屋被拆迁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公租房被拆迁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房屋内其他居民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待遇,但无权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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