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领取手撕发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先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
2、对于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除了具备领购发票的一般条件外,还须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有下列三类: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或注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后,可申请领购发票。
2、依法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需要使用发票的,也可以申请领购发票。
3、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可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手撕发票盖章盖了一半可以吗
1、餐费定额发票盖章盖了一半,可以报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税发〔1993〕157号)第五条规定开具《通用定额发票》时,应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单位财务印章,并填写开票日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3、发票专用章是指用发票单位和个人按税务机关规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加盖的印章。中国税印章的尺寸:40X28mm,地税印章尺寸:45X30mm。发票专用章的字体要求使用简化的宋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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