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委托书一
委托人:
受委托人:电话:
工作单位:职务:
受委托人:电话:
工作单位:职务:
兹委托以上受委托人办理委托人与
纠纷一案。委托权限如下: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参与调解、和解;签收法律文书等。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签字之日起至本案止。
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
民事委托书二
民代()第号
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现委托受委托人在我与因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委托人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确定并按手印确认,未选定视为未授权):
1、调查取证;
2、起诉;
3、答辩;
4、出庭参加案件审理;
5、提出申请事项;
6、签署、收取法律文书;
7、代为追加、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8、提起反诉;
9、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10、(其他授权事项):
代理人的代理权自本授权委托签字之日起产生,至之日终止。
委托人:(签名)
签字日期:年月日
附注: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交受书法院一份,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各持一份。
民事委托书三
委托人:
受委托人:电话:
工作单位:职务:
受委托人:电话:
工作单位:职务:
兹委托以上受委托人办理委托人与纠纷一案。委托权限如下: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参与调解、和解;签收法律文书等。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签字之日起至本案止。
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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