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医疗事故代理律师的标准如下:第一,注意选择有一定专业性医疗纠纷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代理律师,因为医疗纠纷不是一般的律师能胜任的,律师不但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还必须具备扎实的医学全科知识。第二,必须是一个诚信且实话实说的律师,这个实话应当包括律师能够为你做到的诉讼结果和律师不能够做到的诉讼结果。
代理律师分类
1、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代替无诉讼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行政诉讼上的法定代理,是为无诉讼能力的当事人设立的一种代理制度。行政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
(1)代理权的产生和代理权限的范围必须是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
(2)法定代理人所代理的被代理人,是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法定代理不仅是一中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
《行政诉讼法》第28条规定:没有诉讼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被指定的法定代理人不得拒绝。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法院的这种指定代理不是诉讼代理制度中的指定代理,被指定的人仍然是法定代理人,而不是指定代理人。
2、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诉讼代理活动中,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代为进行诉讼行为的人。
《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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