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不幸导致骨折伤害,这无疑属于因公负伤范畴。
您可以采取相关步骤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首先可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经医疗救治后伤势得以相对平稳控制,但却遗留有永久性残疾或对劳动能力造成损害者,应及时申请进行劳动能力评估。
对于部分劳动者而言,可能在正常情况下难以获得工伤认定权利,这种情形下,您不妨先尝试申请劳动仲裁,以确定与所在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有劳动关联。
待劳动仲裁确认真正劳动关系后,您就具备了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格。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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