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起诉离婚到哪里进行办理
1、农村起诉离婚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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