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阿克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地址:阿克苏市杭州大道。电话:0997-2610003。2、阿克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队车辆管理所。地址:阿克苏市上海路金州汽车城A-01。电话:0997-2531871。3、温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温宿县阿温街大欣汽车城。电话:0997-453219。4、库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库车县幸福路。电话:0997-7321111。5、沙雅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处。地址:沙雅县人民北路25日。电话:0997-833228。6、沙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处。地址:沙雅县人民北路2号。电话:0997-832784。7、新和县解放路便民警务站。地址:新和县新沙路和解放路十字路口。电话:1810997971。8、拜城县交通管理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地址:拜城县巴依路二号。电话:0997-862092。9、乌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处。地址:乌什县阿克托海乡政府向东100米。电话:0997-5322192。10.阿瓦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地址:阿瓦提县行政服务厅。电话:0997-5124268。11、柯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地址:柯坪县阿恰勒镇吐和高速阿恰高速公路服务区。电话:0997-5827688。12、柯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处。地址:柯坪县苏巴什路。电话:0997-5820082。
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交通违章处理有哪些必要的步骤
第一步:违法处理。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第二步:到银行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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