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伪造假结婚证想忽悠丈母娘和女友,不了被丈母娘识破送进了监牢。2014年8月12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程某犯重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2005年9月20日,程某与原配陈某登记结婚,在做生意发财后,程某与陈某感情发生了变化,程某另有了新欢。
2008年,程某在漳州市区一家茶叶店喝茶时认识了年轻女子张某,随后感情急剧升温。2009年,两人便开始在漳州市区天隆名府3幢同居,但程某一直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
由于张某的母亲对他们两人年龄差距较大而不同意他们来往。直至2011年3月初,张某怀上了身孕,张某的母亲见生米已煮成熟饭,只好同意他们结婚,张某随后不断的催促程某赶紧去办理结婚手续。
为了忽悠女友和丈母娘,程某邀请张某拍了结婚照,为了表示两人的亲密,程某与张某在朋友、邻居面前总是以老公、老婆相称。然而,丈母娘还是一直要看结婚证。
无奈之下,2011年3月,程某在龙文区人人乐超市对面联系到一名制作假证的人员,将自己和张某的照片,以及个人信息提供给对方,从而得到了一本伪造的结婚证。该证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漳州市芗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字样的二枚伪造的公章。
后来,张某将该结婚证拿到芗城区民政局去咨询时,被民政局工作人员发现是假结婚证,遂报案。经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证实程某与张某的结婚证上的印章系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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