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以下证件: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4、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等。
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步:分公司的名字审核,分公司名字也需要审核的,办理名称审核时工商局会给一个名称审核表,填写完毕后拿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交与名称审核窗口。(二到三个工作日,周六周日不算)没有费用。
第二步:分公司名字审核完毕以后拿着工商局给你的名称审核证明,然后准备工商注册所需资料,分别有: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指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总公司开具的,盖公章),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房产证用途必须为商业用途,如果是住宅,需要到当地居委会开具不扰民证明或者是居委会同意住宅转商用证明,这个不好开)如果没有房产证,需要开具房屋销售许可,及房屋买卖合同,还有租赁合同
4、总公司章程。
5、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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