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所需材料:
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2份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委托代征开具的合法凭证
2.《票款结报手册
办理程序:
1、审核、接收资料
(1)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符合条件的受理纳税人的申报,经系统录入申报信息。
2、资料归档
办理时限: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按照所代征税种的申报期限办理。
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