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可以生育小孩,但仍然要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应的条件是可以生意小孩的。再婚家庭生育小孩的规定主要是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规定,补充并完善了人口计划生育法。
一、再婚家庭可以生育小孩吗
再婚家庭可以生育小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前款所称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
二、再婚家庭生育小孩有哪些规定
再婚家庭生育小孩的规定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四条。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三、再婚家庭生育三胎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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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生育三胎的条件如下:
1.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2.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3.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4.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一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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