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债务重重,债务应当清偿。债务人暂时不能清偿债务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可以分期清偿。但对仍有偿还能力、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也可以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是指债务人的全部财产都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将通过一定程序对债务人全部财产给予同等赔偿,使债务人能够解除其他无法清偿的债务,法院将宣告破产解散。
夫妻做生意欠下的债务是否要双方共同清偿
2004年我和妻子在我们镇上开店,我们借我哥5000多元钱,拉了其7000多元的货也未付款,为我们店开业筹款筹货。开业后生意还算不错,经过半年的经营有了一些积蓄。2005年6月我妻子背着我私自将店铺转卖了1万多元,连同营业款2.3万元现金带走,离家不归,现她起诉要求离婚。请问,我们开店时借我哥的钱和货该怎么办她是否要承担偿还责任
律师解答:
你们夫妻开店做生意所借的现金和货物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你们夫妻共同偿还。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所以你们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做生意所负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依法应由你们夫妻二人共同承担清偿责任。你妻子现起诉离婚,你有权要求她承担清偿共同债务的责任。另外你们在共同经营期间所得的营业收入,属你们的共同财产,你也有权要求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第191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为了使申请支付令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债权人在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之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是理顺债权债务关系,提出书面债权债务文书;二是没有债据的,要向债务人出具表明拖欠金钱或有价证券数额的书面凭证;三是核实清楚债务人名称、所在地等基本情况,以便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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