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
2.办理抵押的登记、保险费用应明确约定由谁承担。
3.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
4.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
5.注意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卖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
一、抵押权优先受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所谓优先受偿顺序,是指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抵押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清偿谁的债权。法律规定了以下的清偿顺序:
一、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上述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二、抵押合同怎么写
抵押合同的写法,首先需要写上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违约金等条款。其次,需要写上被担保的借款期限、借款信息、抵押物的具体信息以及抵押担保的范围等条款。抵押合同就是指,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签订的具有担保性质的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合同不能约定留置条款,即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时候,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
三、进行保证担保注意哪些
注意下列问题:
1、在签订保证合同时,要重点考察保证人的保证能力。
2、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3、质押须签定书面质押合同并转移质物的占有,如果是动产质押,必须完成质押物的交付。
4、明确约定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清偿所担保的债务,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担补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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