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撕了的,可以补办之后再起诉离婚。法律规定当事人补办结婚证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对于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情况属实的,会予以补发结婚证。对于补办结婚证对方不配合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起诉时原告应携带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和资料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对方不给结婚证应怎么起诉离婚
一、对方不给结婚证应怎么起诉离婚
1、对方不给结婚证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证明材料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然后起诉离婚。法院如果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离婚所需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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