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车辆全责。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拐弯车辆全责。如果是路口,直行车辆应让进入路口正在转弯的车辆先行。同向并行行驶,左转右转都要让直行车辆先行。
一、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怎样行驶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在距路口50-100米时减速,行至路口时仔细观察左右两侧道路交通情况,减速或停车瞭望,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直行车辆优先通行。遇到有停车让行标志的路口,要停车观察主路情况,确认安全后再通过。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二、左转弯车道是否可以直行
左转弯车道不可以直行。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三、转弯三让原则
转弯三让原则如下:1、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2、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3、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右转弯车辆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在日常驾车行驶中,主要还是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只是规定来行驶的,三让原则的前提是,机动车通过既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警指挥,更没有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路口时,进入路口前应停车观望,再遵循三让原则确定优先通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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