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国家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刑事拘留之后,刑事拘留期限届满的时候,若是必须继续进行羁押犯罪嫌疑人,就会需要申请报告给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后,认为证据不足或者目前的证据不构成犯罪,那么就会下达不予以批准逮捕决定书。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违反了监视居住等的规定,情节严重就必须予以逮捕。
检察院可以不予批捕的情形有什么
不予逮捕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八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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