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里面有婚姻状况,但是不一定真实,因为户籍上的信息是需要当事人携带资料去公安局更新的。比如有些人虽然结婚了或结婚又离婚了,但是没有去公安部门办过其他什么证明,没有及时更改里面的真实信息,就有可能依然显示未婚或已婚。
户籍证明能领结婚证吗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因此,如女方无法出具户口簿,凭其当地公安机关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可以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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