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不能对抗抵押权。以房产(不动产)抵押的,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产买卖合同虽然成立生效,但需要解除抵押权登记后,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因此,房产买卖不能对抗抵押权。
民法典房屋抵押权怎么认定
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权。但房屋属于房地产,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自登记时设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设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抵押前款所列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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