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持报销异地检查费用
时间:2023-07-06 10:31:07 38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异地检查门诊可以报销。中国将在部分省份试点跨省就医即时报销。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联合文件,中国将基本实现地市和省区市范围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检查费用可以报销吗

异地检查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流程如下:

1、准备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就医证明;

3、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即可办理。

医保卡办理流程:

1、准备申报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离职手续、户口本复印件、续保医保卡、病历;

2、然后去户口所在地的养老保险机构去领取社会保险财政补贴表,填写后上交,将准备的资料全部提交;

3、工作人员对提供的资料进行一个审核,当天即可结束,开具缴费单据;根据缴费单据上面的银行信息,定期转账即可;携带第一次缴费单去医保大厅领取医保卡,有些地方会有病历,那本病历上贴有照片并且有钢印,看病的时候带上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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