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金期间不能上班,根据相关规定,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培训或就业的,需停止领取失业金。当时没有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以后,在再次终止劳动合同时候一起累计月份合并领取失业金。
一、工作了10年失业金改领多少个月的
最多12个月员工失业,申请失业金,需要很多条件,首先应该非本人意愿,在规定时间内,而且单位有按规定缴纳社保。失业金办理条件、申请程序和领取办法:根据法律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网上失业登记可以撤销吗
网上失业登记可以撤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有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是被劳动教养、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是机构介绍的工作等情形就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有哪些?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应征服兵役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新就业的;移居境外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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