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表明夫妻共同债务为法定连带债务,就对外效力(债权人的权利)而言,债权人对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可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非因清偿或者债务免除或者连带之免除,夫妻双方的连带债务并不因夫妻离婚而消灭。因此,必须明确离婚时共同债务清偿的效力,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类型
夫妻共同债务的类型如下: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等等。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分配,例如债权人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的,则需要依法收集书证、物证等证据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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