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撞到汽车的负责具体如下:
1、摩托车撞上汽车的事故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进行划分;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
3、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4、各方均无导过错,各方均无责任。
一、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二、摩托车和汽车相撞的处理方式如下:
1、报警通知交警部门;
2、交警部门现场勘查;
3、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交警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5、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6、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摩托车撞到汽车一般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责任划分的,其一般根据摩托车与汽车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摩托车与汽车的责任。
摩托车与汽车相撞有谁的责任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违反我国的交通规则的行为,机动车车主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据此,若摩托车与汽车相撞,双方都有过错,就各自承担一半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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