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离职者应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开具失业证明。
一、失业金没领完就没有保障怎么办
1、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3、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
(1)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
(2)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
(3)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冶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
(4)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三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
(5)失业保险金每6个月为一个申领期,在申领期内失业人员应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主动接受推荐就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推荐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社保停了3年后还能领取失业金吗
不可以领取。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个人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社保停了三年的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失业金领取所需材料及流程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携带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证件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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