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是提起民事诉讼的第一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管辖权取决于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管辖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而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则管辖同一诉讼的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内的案件。起诉人需要做好充分的诉前准备,如委托律师了解案情、收集和固定证据材料、制定诉讼策略和起草诉状等。
首先,需要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和《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表明法院的管辖权取决于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而第二十七条则规定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一诉讼的几名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内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抚养费由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此外,起诉人需要做好充分的诉前准备,如委托律师了解案情,收集和固定证据材料,制定诉讼策略,起草诉状等。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管辖权如何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应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因为在民事诉讼中,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和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具有不同的管辖权。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而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因此,当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应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而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因此,当事人应做好充分的诉前准备,如委托律师了解案情,收集和固定证据材料,制定诉讼策略,起草诉状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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