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如何处理
当雇主决定不再续签合同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若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尚未在同一时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必须在自开始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为我们提供了在劳动合同期满但劳资双方并未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判断双方在实际劳动关系中应该享有的权利以及承担的义务的依据。
当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都没有意愿解除劳动关系,并且在未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变更的前提下,那么就可以理解为双方将按照原来的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这里所说的“原条件”包括工作内容、工资报酬、劳动纪律、劳动条件等方面,但并不包括原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他们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
是对出现劳动合同到期但劳资双方未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后,判定双方在事实劳动关系中所应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向解除劳动关系时,在未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变更的情况下,视为双方按照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原条件”包括工作内容、工资报酬、劳动纪律、劳动条件等内容,但不包括原劳动合同期限。
二、没有签合同的劳动纠纷该怎么办
针对未签署劳务合同时所产生劳务纠纷的问题,以下是几种可能的解决途径:首先,劳动者可尝试与雇主进行友好协商,并依据需要请求工会或其他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加入其中,以共同促进双方间的沟通及交流,最终达成和解共识。
若当事双方均不愿意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或尽管已展开协商但未达成任何有效的和解协议,则劳动者可向相关调解机构提出申诉,寻求其协助。
若未能得到调解部门的支持,或是在调解过程中未能达成满意的结果,亦或是在达成调解协议之后,一方未能切实遵守约定,此时劳动者有权将劳务纠纷提交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负责仲裁审理。
如对于仲裁结果存在异议,则可进一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益。
若法院作出判决后,另一方仍未能遵守裁定,劳动者便可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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