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积分制度,评分周期为12个月。在一个周期内累计积分达到12分的,公安交管部门应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15天内到达汽车驾驶执照和发行地或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二、参加7天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三、学习后,列车员在20天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四、考试合格:清除得分,发行汽车驾驶执照。考试不及格:继续学习和考试。拒绝不参加学习也不参加考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告期间停止使用汽车驾驶执照。
驾照扣分超过12分怎么办
驾照在一个积分周期内扣分超过12分的处理是: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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