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强制缴纳范围,以后社保、公积金必须同时缴纳!
五险一金是员工应享受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不按规定缴纳的企业,可通过以下手段进行维权:
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责令单位补缴。
单位仍不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不催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时间一样吗?
社保的缴纳时间
一般各地社保局在20-25号之间正常扣除单位员工本月的社保费用;在26号就可以查询到账,但也有公司扣款时间稍微晚些,社保系统需要处理,有可能月底还未查询到。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个人可以去社保局打印一份清单就全清楚了。
公积金的缴纳时间
职工个人缴纳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费用和为职工代缴的公积金费用汇缴到一起,由受托银行计入职工公积金账户。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公积金。
单位录用或者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从录用或者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或变更登记,并持公积金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封存手续。
新设立的单位应从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从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有公积金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的应当从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从办妥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公积金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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