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附义务立遗嘱吗
1、立遗嘱可以附义务,遗嘱人立有附义务的遗嘱,被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履行义务。
2、如果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者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3、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
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者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二、附条件和附义务的区别
1、附条件中对其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行为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
2、合同中所附的义务,是合同已经生效且一方已经履行给付义务后,由另一方履行的附随于履行给付行为的义务,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无关,不能因为附义务而延缓或解除合同的效力。
全文4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