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为具有侵占性质,但因尚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且没有“拒不交出”的情节,因此不构成犯罪。理由如下:储户到银行新开存款账户并办理存折时,双方约定内容之一就是支取方式。常见的存折首页包含的内容除了账号、户名、币种、开户网点外,还有一项重要信息就是支取方式。从本案看赵某的粮食补贴存折有密码,这说明赵某开户时与银行约定的支付方式肯定是“凭密码”。
另外《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储户提前支取的,必须持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代储户支取的,代支取人还必须持其身份证明。”本案中取款的存折显然不属于此范围,银行也无审查取款人身份的法定义务。所以,银行将8000元直接支付给输入正确取款密码的存折持有人,既没有违反法定义务,又符合与存折开户人的约定。在此支付过程中,银行无须知道前来取款人与储户本人有无关系。
一、存折遗产公证收费
对于存折遗产公证的问题,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果该项存款继承权有争执的,合法继承人应持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到银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手续。存款继承权不存在争议时,继承人采取公证途径办理支取、转账和过户等银行手续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当事人可以选择户口所在地、被继承人死亡地、经常居住地、开户银行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存款继承公证。
第二、存款金额不明或存款银行不明的,继承人凭死亡证明到公证机构开具《存款查询函》,查询作为被继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银行的存款信息。
第三、继承人应亲自办理继承公证,不能亲自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第四、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已死亡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银行卡、存折、查询单等财产权属凭证;继承人在外地的,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声明书。
第五、公证机构经审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继承权公证书。银行根据公证书办理取款手续。存款继承权存在争议时,因无法公证,继承人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银行根据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或生效的判决书办理取款手续。但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难以证明具体的标的,难以确定被告主体是哪家银行,将面临败诉风险。
二、当事人无过错银行卡被盗刷谁负责
若储户对泄露银行卡密码无过失。一般是银行违反了其对客户应当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密的交易环境的合同附随义务,
造成了客户密码和账号被窃取,储户对密码的泄露并无责任的情形,因储户并无过失,无与有过失原则适用的余地,银行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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