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兼职的数额有规定吗?为什么要扣税?
实习(兼职)一般在实际运用中被认定为劳务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所以,适用《民法总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进行调整,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
当然,若是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实习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约定为劳动关系(如签订了《劳动合同》等),可按劳动关系进行处理。
1、因在一般情况下实习兼职属于劳务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所以里面的权利义务都是由双方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协商。目前,我国法律对于该类的工资并没有设上限或下限,其属于双方协商的范围,从0到几千几万都有可能。
2、虽然从民法的角度看,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约定,口头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从证据角度看,为了更好地维护实习兼职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还是订立书面实习兼职合同较好。若工作范围、地点、报酬等事项有变更,也要签一个双方同意变更的合同,白纸黑字,比较有实际效用。
若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书面协议,实习兼职人员可以考虑通过录音录像、保留工作记录和聊天记录等方式,留下相关证据。
实习兼职工资扣税
1、因实习兼职在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劳务关系,实习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没有“实习税”的说法。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对劳务报酬所得的相关规定: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劳务报酬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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