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继承遗产,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未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1)继承前以遗产清偿债务。被继承人死后继承遗产分割,继承人清算继承人的债务和遗产价值,确认债务金额后,以遗产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将剩余遗产分割继承。
(2)先分割遗产,清偿债务后。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人可以先分割遗产,同时就被继承人所负债务进行分割承担,然后再向出借人清偿债务。
遗产继承前是否要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继承人在接受继承时,应当先依法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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