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状况之下,对洗钱罪行进行量刑时,通常会考虑给予被告人实际服刑期限的制裁。
具体而言,就是当这些洗钱行为的情节极为严重,比如涉案的性质极其恶劣,涉及金额庞大而且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这类罪犯实施洗钱行为多达数次之多或者是使用了非常残忍的犯罪手法等等。
另外,若犯罪者所展现出的主观恶意特别明显,对于自身的犯罪行为完全没有产生认识到错误并愿意改正的意图,又或者他在与其他罪犯合伙进行的犯罪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那么判处被告人实际服刑期的机会将显著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全文5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