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2)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3)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除外。
离婚了户口是否一定要迁回去
不一定,可以分户,不用迁回去。但最好迁回原籍,离婚后女方户口能迁回原籍。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的方式迁回,但是要当地村(居委)出具关系证明,然后去派出所办理,如果双方的户口性质不同的话就不能,也不能去当地单独立户,除非有当地的房产证。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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