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有:
1、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公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个体工商户:户主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登记证、工商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组织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2、证明房屋销售关系存在的证据:销售协议、付款程序、产权证书、预售许可证或出口许可证、购买指标批准、土地使用证书、房屋产权程序、房屋所有人同意出售或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3、已付或未付房款的证明;
4、拒不办理过户手续的证明;
5、其他有举证责任的证明;
6、房管部门备案证明。
主张医疗费要提供什么证据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
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
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患方可申请法院吊取证据。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
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
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
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
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
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医疗费纠纷时,原告可以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凭证主张,而被告也可以提供物证、书证等证据进行反驳,双方可以围绕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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