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可追究房产中介责任的六种情况如下:
1、隐瞒房屋弊端。
2、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
3、未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风险。
4、审查不到位。
5、怂恿签订阴阳合同。
6、虚构社保、规避限购令。
一、房屋中介义务
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房产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房屋的权属情况;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的赔偿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时的责任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权籍调查。2、使用状况调查。3、行情调查。4、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5、办理产权过户。
二、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要审查什么事项
购房者购买二手房时应审查的事项:
1、权属审查;
2、买卖双方主体资格审查;
3、共有财产审查;
4、审查权利限制;
5、审查其他权利的设置;
6、优先购买权审查;
7、境外人士买卖限制;
8、合理提醒委托人买卖的房屋保持正常使用功能。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三、二手房什么情况下可以追究中介责任
买二手房可以追究中介责任的情况如下:
情况一:虚构社保、规避限购令;
情况二:未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风险;
情况三:审查不到位;
情况四: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
情况五:怂恿签订阴阳合同;
情况六:隐瞒房屋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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