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解决:与出借人进行协商,还款,请求原告撤销起诉。
2、积极应诉:
(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2)可以自己进行诉讼。
(3)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4)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5)按时参加开庭。法庭是打官司的双方面对面直接说理的地方,所以才有"咱们法庭上见"的说法。
参加开庭可以向法官阐明自己的立场,如果借贷方有违规行为,可以提相关供证据给到法官,法官不会偏袒任何一方,会根据法律给予公正的判决,如果你不出庭,法院同样可以进行缺席审判。
如果因为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时出庭,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开庭日期。
(6)法院的裁定、判决出来后,如果你不服,要及时上诉。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天,判决的上诉期限的15天,从接到裁定书、判决书的次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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