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登记的最后一个环节,究竟该如何办理土地证呢?
颁发或更改土地证书
土地证书是土地登记卡部分内容的副本,是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持有的法律凭证。目前我国的土地证书主要有四种: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土地证书以宗地为单位根据土地登记卡填写。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应当分别填写土地使用证。
颁发土地证书是土地管理部门代表人民政府向土地权利人发放土地证书的过程,分为通知、验证、发证三个步骤。土地管理部门在发证前向领证人发送领证通知,领证通知的内容包括领证人的名称、领证时间、地点、形式。领证人应携带的证明文件有领证人的身份证明、土地登记收件单等。委托他人代领的,应办理代领手续。土地登记人员对领证人提交的领证证明文件进行验证,验证无误的,向领证人颁发证书。土地登记人员收回领证人土地登记收件单,领证人在土地登记签收簿上签字,领取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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