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但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缴费;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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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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