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没受处罚行政上有影响吗
时间:2024-03-14 21:37:29 7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醉驾没受处罚行政上有影响吗

针对“对于未能及时处理的酒后驾驶案件会带来何种后果”这一问题,我国法律法规明确做出如下重要规定:

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之后,若当事人在超过限定期限(即15日内)仍未做出积极回应和配合,那么自第16日起,每延迟一天将按照已缴纳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进行额外加收惩罚性罚款,直至最终申请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其次,如果存在无确凿理由而未能按时接受相应法律程序处理的情况,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吊销涉案机动车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24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没有发生事故怎么去提车

醉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交通部门会通知家属提车的。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八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n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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