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其中,只有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才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拘留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
3.不能自理,适用于暂予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上述第二项规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因此,只有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才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拘留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素 材 : 被 判 处 无 期 徒 刑 的 罪 犯 可 以 暂 予 监 外 执 行 吗 ?
根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然而,这种暂予监外执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罪犯必须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刑期已经执行了一定时间。其次,罪犯需要被证明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最后,罪犯还需要得到监狱长或相关部门的批准。总之,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是,暂予监外执行并不等同于完全释放,罪犯还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监狱的监管和教育改造。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符合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不能自理的条件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只有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才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暂予监外执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罪犯必须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刑期已经执行了一定时间,罪犯需要被证明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最后需要得到监狱长或相关部门的批准。但是,暂予监外执行并不等同于完全释放,罪犯还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监狱的监管和教育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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