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生孩子上海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女职工携带资料提出报销申请;
2、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审核部门下发女职工办理凭证;
4、女职工持办理凭证到银行领钱。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生育保险异地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尚未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需携带结婚证和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还需携带《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户籍地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上机构出具的一孩生育服务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在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要携带下列材料:
(1)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本市户籍生育妇女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再生育证明;
(5)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需携带其账户所在地区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外商投资企业中生育妇女还需携带《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明细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上海医保在外地就医可以报销吗
上海医保在外地就医可以报销,具体如下:
1、上海医保卡可以在开通异地就医的城市使用。上海市已与浙江杭州、嘉兴、湖州、宁波和安吉,江苏镇江、常州、南通、扬州和大丰,安徽马鞍山和河南洛阳等12个城市开通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服务。上海市民可持医保卡在上述省份指定医院刷卡就医;
2、为了防止在外地就医住院,外出前一定要填写两张表《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报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探亲(出差)申报表》然后到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
3、一旦在外地因病住院,需要及时通知单位,单位也需要填写一张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报告单》并在48小时内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保中心将委托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为患者提供就医服务。特别注意的是,异地住院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将住院病历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治疗用药明细表、原始发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报告单》、异地申报表复印件送到单位,由单位按规定时间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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