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生下来送人违法,涉嫌遗弃罪,但我国司法实践中由于历史原因一般不算情节恶劣,不处罚,但是不能收费,如果收取费用了,则涉嫌以收养的名义买卖未成年人,也属于违法行为。对于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孩子是可以送人的,但是需要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除非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才可以由单方送养。
收养孩子流程
收养孩子流程如下:
1.收养人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
2.收养登记员进行审查。要分别询问或者调查收养人、送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和其他应当询问或者调查的人。对年满10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应当询问其本人是否同意被收养和有关协议内容。
3.对符合收养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报民政局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批准,并填发收养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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