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假想防卫:是指本不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而行为人误以为侵害存在,并对侵害人实施防卫。
2、防卫不适时:包括事前防卫,即俗称的先下手为强;事后防卫,即不法侵害结束后对侵害人的报仇行为。
3、防卫挑拨或防卫引诱,即意图侵害对方,故意挑逗对方对自己先行侵害,然后自己对对方实施防卫。
4、相互斗殴,由于参与斗殴的双方均有侵害对方身体的故意,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
一、打架还手算正当防卫吗
我们发现有些时候当事人之间打架,一方造成了另一方损害的,此时伤人的一方往往会以自己是正当防卫为由进行抗辩。打架还手是正当防卫吗?打架还手一般属于互殴,不是正当防卫。《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相互斗殴起因是双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在正常的互殴中是一种相互侵害。但是,根据我国刑法学理论,在相互斗殴中,如果一方已经停止斗殴,向另一方求饶或者逃跑,而另一方仍紧追不舍,继续实行侵害,此时斗殴的性质已经转化为单方不法侵害,被侵害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另外,在一般性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武器,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此时相互斗殴的性质也发生了转变,后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互殴性质的转化行为,是互殴中构成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二、新刑法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一)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和存在。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对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卫。
(二)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
(三)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因而在实践中,下列几种情况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①防卫挑拨。②相互斗殴。③为保护非法利益。④偶然防卫。指行为人不知道他人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而故意对其实施侵害行为,结果正好制止了他人的不法侵害,并且也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情况。
(四)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只能针对不法侵害本人实施。
目前刑法学界对共同不法侵害中正当防卫对象的界定有不同的理解。有的认为对共同不法侵害中的任何一个不法侵害者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有的认为对共同不法侵害中的部分不法侵害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强调侵害的紧迫性,所以在共同不法侵害中,只能针对那些对合法权益造成现实、直接损害或威胁的不法侵害者进行正当防卫。这就有可能包括共同侵害中的任何一个不法侵害者,也可能只包括部分的不法侵害者。
(五)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
“如果说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反击行为的性质,那么防卫限度则是决定着反击行为是否成立正当防卫的关键。”也就是说,反击行为超过正当防卫的限度要求时,这种反击就演变成了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了。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