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情况,门牌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版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如果门牌商标是经过商标局核准注权册的,那么是不构成侵权的。
如果门牌商标没有经过核准注册,那商标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两者之间谁都不构成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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