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最常见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等,如果行为人没有构成违法犯罪的,对当事人不得采取拘留措施,如果已经拘留的,应该立即释放。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2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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